各区市场监管局:
6 月20日,市超载超限治理工作指挥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超标超载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乌治超指办〔2107〕3号)文件,确定的市工商质监局工作任务为:“市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强对危险货物罐式专用车辆生产制造、销售企业的检查,并使检查工作制度化,严格执行罐体容积检验,凡属超标罐体一律不予出具罐体检验报告,杜绝超标罐车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同时,对生产、销售上述违规车辆产品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处理。”
对此,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将工作情况总结于7月15日前上报市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