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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质监局转发质检总局计量司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计量宣传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8日 【】 【】 【
 

 

各盟市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自治区计量院,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计量宣传,提升社会各界对计量的了解和认识,推动计量工作深入开展,国家质检总局对2017年全国计量宣传工作提出了新的思路和要求。现将《质检总局计量司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计量宣传工作的通知》(质检量函〔20171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单位要以自治区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计量发展规划》为契机,认真抓好2017年计量宣传工作,按照“十三五”时期质监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不断创新计量宣传形式,增强计量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使计量宣传更加通俗化和生活化,让计量工作走进百姓生活。

二、今年区局选取巴彦淖尔市为我区“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主会场,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做好“5·20世界计量日”主题宣传活动,紧紧围绕“计量与交通”的主题积极开展计量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宣传活动,让群众更加了解和支持我区计量事业的发展。

三、区局计量处为方便各单位做好计量宣传工作,为各盟市局订购了20套《中国计量》杂志社印刷的宣传材料,如宣传材料数量不能满足宣传需要,请各单位自行向《中国计量》杂志订购,联系人:马靖,电话13521354231010-64480185

四、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计量宣传总结工作。各单位要于2017525日前将“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情况总结电子版报区局计量处邮箱,并于1030日前报送2017年度计量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电子版。

联系人:赵丽陈龙

联系电话:0471-32555853255586

电子邮箱:nmjlc@126.com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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