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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第二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0日 【】 【】 【
 

 

关于开展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第二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

 

市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加强《乌海市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的落实,根据《关于印发<乌海市推进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2016年度任务清单及编制说明的通知》(乌推标发〔2016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乌海市推进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标准化职责的通知》(乌推标发〔20162号)的要求,对各成员单位《行动计划》第二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718日至115日。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依据《2016年度各成员单位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考核目标》(见附件)中的任务及考核评分标准填报本部门第二年度推进标准化工作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并进行自评,附相关鉴证资料报市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填报的考核表并自评分、鉴证资料(占总成绩90%)和第二年度参会考勤及工作情况报送(占总成绩10%)进行综合评分。

三、被考核成员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农牧业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市旅游体育局、市金融办、市煤炭管理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档史志局、市医保局、市气象局、乌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邮政管理局、海勃湾区市场监管局、乌达区市场监管局、海南区市场监管局。

四、相关事宜

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的方式进行。请各成员单位于115日前将相关考核资料报送至市推进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滨河区创业路13号,市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404室)。

联 系 人:杨敏  高宇廷

联系电话:3156885  3156883

 

附件:2016年度各成员单位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表

 

乌海市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

行动计划领导小组(代章)

201715        


附件

2016年度各成员单位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目标任务

分项

考核评分标准

完成情况

自评分

考核得分

备注

一、总结2016年度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情况;完成考核分解目标和上级主管部门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

1.上报《XX部门/单位2016年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第二年度工作总结》(30分),有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标准化工作任务的加10分,查资料。

 

1)依据《关于印发<乌海市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6年度任务清单及编制说明的通知》(乌推标发〔20161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乌海市推进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标准化工作职责的通知》(乌推标发〔20162号),完成考核分解目标得30分,基本完成得20分,未开展工作不得分。要求工作总结中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工作步骤、保障措施、实施效果;

 

 

 

 

2)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部署的标准化工作要求,工作总结中要求有上级部门文件,有部门工作安排、总结的加10分;

 

 

 

 

目标任务

分项

考核评分标准

完成情况

自评分

考核得分

备注

 

二、安排部署2017年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2.制定《XX部门/单位2017年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安排》(20分)。

3)《XX部门/单位2017年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安排》中制定明确的标准化工作任务、工作进度、责任人以及保障措施得20分,每缺一项扣5分;

 

 

 

 

 

三、建立标准化工作机构,制定标准化工作相关制度,有相关经费保障、实施效果明显;

 

3.成立标准化兼职工作机构(有人员名单),规定了本单位标准化工作机构和人员职责(20分)。

42016年上报乌海市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标准化协调推进组、专业技术组人员名单得6分,参加标准制修订或标准体系建设得4分;

 

 

 

 

 

52016年度报送乌海市度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阶段性进展情况得10分;

 

 

 

 

 

4.工作经费(10分)

6)出台标准化相关经费支持政策得5分;

 

 

 

 

 

7)有标准化工作经费投入,5分;

 

 

 

 

 

目标任务

分项

考核评分标准

完成情况

自评分

考核得分

备注

 

 

5.标准化实施效果(10分)

8)有鉴证资料证明通过标准化手段获得显著的效果(文件、简报或影音资料等,满分10分,其中有一项得3分);

 

 

 

 

 

四、能够按市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的安排,积极开展工作。

6.参会情况,并上报资料(10

9)参加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第二年度工作考核会议得5分,并及时上报资料得5分。

 

 

 

 

 

总分

100

 

/

 

 

 

 

 

填表日期: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