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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第三季度乌海市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9日 【】 【】 【
 

2017年第三季度,乌海市产品质量管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自治区质监局的工作部署,以质量强市战略为主线,监督和服务并重,大力促进全市质量提升,全市产品质量状况总体平稳,没有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件和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现将全市2017年第三季度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如下:

一、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一)工业产品质量监管情况

 1.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情况。乌海市现有氯碱、电石、煤焦化产品、溶解乙炔、工业用氧、水泥、机械加工、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餐具洗涤剂等10大类50家企业62张生产许可证书,其中海勃湾区获证企业1621个产品、乌达区获证企业1618个产品、海南区获证企业1823个产品。获证产品全部施行了分类监管,分类监管率达到100%

2. 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上半年自治区对乌海市完成食品相关产品、工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等5大类产品抽检工作,共抽检产品53个批次,合格53个批次,上半年乌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为100%(见表1)。

1  2017年上半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产品名称

抽查产品 数

(种)

合格产品 数

(种)

合格率

%

煤焦油

8

8

100

工业合成盐酸 

5

5

100

工业用甲醇

1

1

100

工业硫磺

3

3

100

工业氧

3

3

100

餐具洗涤剂

1

1

100

珠宝玉石饰品

4

4

100

建筑装饰材料(陶瓷砖、石材)

13

13

100

工业生产资料(液化石油气、车用压缩天然气、防护服)

11

11

100

农业生产资料(有机肥料)

4

4

100

 

53

53

100

按照自治区监督抽查计划,第三季度抽查我市食品相关产品(餐具洗洁剂1批次)、日用消费品(定配眼镜20批次、学生校服4批次、汽油5批次、柴油3批次)、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聚苯乙烯塑料泡沫2批次、建筑用钢筋1批次、环形混凝土电杆1批次、水泥5批次)、工业生产资料(煤炭5批次、氯碱14批次、碳化钙14批次),共4大类75个批次产品。目前自治区第三季度监督抽查结果还没有公布。

根据《2017年第二季度乌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安排,乌海市产检所承担了10个批次的监督抽查任务,抽查3家企业3个批次的聚氯乙烯树脂,2家企业2个批次的碳化钙,5家企业5个批次的商品煤。所抽取的10个批次产品全部合格,产品批次合格率为100%(见表2)。从自治区和乌海市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看,我市被抽查的产品质量保持稳定,质量合格率处于较高水平。

2  2017年二季度乌海市本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产品名称

抽查产品 数

(种)

合格产品 数

(种)

合格率

%

聚氯乙烯树脂

3

3

100

碳化钙 

2

2

100

商品煤

5

5

100

 

10

10

100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情况

1. 特种设备使用情况。截至2017918日,全市共注册登记特种设备11422台(套),其中锅炉499台,压力容器6197台,压力管道约346千米,电梯3008台,起重机械1372台,厂内机动车辆329辆,大型游乐设施16台,客运索道1条;各类气瓶7.5万只。现有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64家。其中,制造单位2家,安装改造修理单位34家,气瓶充装单位28家。上半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保持稳定,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2.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情况。三季度,安全监察和检验机构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27家次,检查特种设备628台,共排查发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31项,累计出动执法人数241余人次。经督促使用单位整改消除安全隐患29项。

3.特种设备检验情况。三季度,特检机构完成特种设备产品监检5台,完成安装改造修理监督检验90台,其中:锅炉3台,起重机械10台,电梯77部。完成特种设备定期检验5274台,其中:锅炉55台,合格率100%;压力容器392台,合格率98.2%;压力管道16910m,合格率95%;起重机械157台,合格率87%,电梯555部,合格率97%;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01辆,合格率86%。完成气瓶定期检验4014只,合格率99.55%

二、质量基础工作情况

(一)质量管理工作

1. 不断强化质量管理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实施内蒙古自治区用户满意度工程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向自治区质量协会推荐我市3家企业、1个产品、1位用户满意服务明星、1个用户满意服务明星班组和1位用户满意杰出管理者参加评比。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自治区质监局的安排,推荐我市内蒙古汉森酒业集团、内蒙古君正化工、内蒙古乌海化工3家企业,参加《中国品牌》系列丛书编撰。在自治区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中,收集、整理我市被抽企业的检验报告18份,报自治区质监局。在近期公布的2016年度内蒙古名牌产品评选中,我市4家企业的6种产品获得201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名牌产品”称号,目前全市共有11家企业的16种产品在内蒙古名牌产品有效期内。开展2017年度内蒙古名牌产品、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的推荐申报工作。推荐我市2家旅游企业(金沙湾生态生态旅游区、蒙根花水世界)参加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旅游单位品牌价值评价。

2.认证认可监管工作情况。按照《关于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无证违法行为监管与查处工作的通知》安排,对全市强制性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共检查11家企业,其中6家企业认证材料齐全,认证材料与企业实际情况相符,生产基本正常,未发现无证生产、伪造、买卖、转让证书行为;另外 5家企业目前处于停产停业状态。按照2017年专项监督检查计划和“双随机”的相关规定,市区两级质监部门对我市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资质认定监督检查和分类监管工作,目前已检查检验检测机构16家。协助包头产品质量计量所完成2017年国家认监委下达的电线电缆内蒙古地区市场监督抽查任务,共从我市电线电缆经销部门抽检符合要求的样本10个。陪同自治区质监局检查组对我市2家检验检测机构评审情况进行检查。

3.“质量月”活动情况。915日,在乌海湖一号码头组织开展2017年“质量月”街头宣传咨询活动,设立咨询台2个、制作展板12块,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开展了计量器具免费检测服务。我市诚信单位、名牌产品企业、公用服务企业等30多家企业参加了活动。在“质量月”活动期间,乌海市经济开发区邀请全市三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和3家氯碱化工重点企业召开了“提升产品质量,加强品牌建设”座谈会。

(二)标准化工作

1. 标准体系建设方面。对工业、农业、服务业、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四大标准体系框架和各子体系进一步完善和补充,氯碱化工、葡萄产业、旅游服务、乌海银行业金融服务、政务服务、养老服务等11个子标准体系的建设目标基本完成,并仍在不断的持续改进。全市有5家企业主导、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7项,主导、参与行业标准制修订4项。主导制定自治区地方标准8项。由市经信委申报筹建的“内蒙古自治区氯碱化工产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乌海检验检疫局申报筹建的“内蒙古自治区葡萄和葡萄酒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报告已经报自治区质监局评审。

2.标准化示范项目方面。2016年通过验收的项目41个国家级、3个自治区级),目前在建的项目4个(2个国家级、2个自治区级)。制定了乌海市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发展规划, “乌海葡萄、乌海葡萄酒”已经申报办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积极开展市级地方标准制修订试点工作和市级标准化试点建设,印发通知广泛向各成员单位、企事业单位征集标准制修订和试点项目,共征集到市级地方标准(规范)13项,试点示范项目16个,其中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6个、服务业试点6个、农业示范区1个、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3个。

3. 标准化创新方面。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按照商务部《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对全市9个集贸市场进行了标准化改造,三区政府共计投入改造资金3400余万元。加强软件建设,健全完善了一系列经营管理规范与制度,由市工商质监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的《乌海市集贸市场建设与经营管理标准化规范》正在向各方征求意见;市人社局率先在全区开展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标准化工作,主导制定并实施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服务规范》,填补了自治区的空白;为了大力倡导厉行节约、反对餐桌上的浪费,市工商质监局会同食药监局、商务局、旅游局等部门正在研究起草市级地方标准《乌海市节约型餐饮评价规范》,下一步将在在全市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贯培训。

(三)计量工作

 1. 加强重点计量器具建档及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国家重点管理强检计量器具的普查建档,建立完整的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加油()机、衡器、出租车计价器、民用四表、医用计量器具档案。三季度,共完成23495台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普查建档及强制检定工作,其中,用于贸易结算计量器具16074台件、用于安全防护计量器具6798台件、用于医疗卫生计量器具522台件、用于环境监测计量器具101台件。

2.开展计量监督检查。按照《加油机专项计量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对1家加气站3家加油站的23台加油(气)机53把加油(气)枪进行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未发现超期未检及破坏铅封行为,对未公示张贴计量诚信承诺书的2家加油站要求立即整改。对内蒙古君正化工计量器具超期未检和乌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使用的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超出检定周期进行立案调查。

3.协调解决计量社会热点。在迎接自治区70周年大庆及我市文明城市创建验收之际,为确保我市出租车提供优质服务,市工商质监局、交通局、运管局、质计所四部门配合联动,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全力以赴,圆满完成全市7家出租车公司的945台出租车计价器安装更换检定工作。按照《内蒙古质监局关于组织评选全区能源计量示范单位的通知》,向全市企业积极宣传,精心组织、认真初选,最终确定了北方联合电力乌海热电厂和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参加自治区能源计量示范单位的评选。

(四)质量投诉和执法打假情况

2017年三季度,乌海市12315申诉举报中心共接到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建议1305件,其中,咨询805件、投诉480件(商品消费投诉361件,服务消费投诉119件)、举报17件,建议1件,表扬2件。涉及争议金额460.26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2.05万元。按投诉内容分析,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143件,因价格问题引起的投诉6件,因广告问题引起的投诉3件,因合同引起的投诉10件,因商标引起的投诉1件,因售后服务引起的投诉120件,其他197件。按照自治区要求,认真组织三区开展“双打”、“质监利剑”行动,7-8月共出动执法人员356人次,检查企业106家次。受理市政府12345平台投诉、咨询10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企业质量意识需要强化

部分企业对质量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运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理念和能力都有所欠缺,缺乏品牌意识,存在重效益轻质量的倾向。

(二)特种设备安全防范意识需强化

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未及时取得安全管理员证,使用单位存在未完整记录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纪录、应急演练方案可行性不强、特种设备人员档案管理不规范、人员档案未及时更新等问题。

四、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和建议

(一)努力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

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为契机,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的氛围,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质量奖励相关政策,引导企业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二)切实保证特种设备安全

进一步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加强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大对企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情况的监察,确保人员培训到位、持证上岗。加强人员学习培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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