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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度乌海市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来源:质量科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8日 【】 【】 【
 

2017年,乌海市产品质量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自治区质监局的工作部署,以质量强市战略为主线,以政府质量考核为抓手,大力促进全市质量提升,努力构建全社会质量共建格局,全市产品质量状况总体平稳,没有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件和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现将全市2017年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如下:

一、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一)工业产品质量监管情况

    1.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情况。乌海市现有氯碱、电石、煤焦化产品、溶解乙炔、工业用氧、水泥、机械加工、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餐具洗涤剂等10大类50家企业62张生产许可证书,其中海勃湾区获证企业1621个产品、乌达区获证企业1618个产品、海南区获证企业1823个产品。获证产品全部实行了分类监管,分类监管率达到100%

    2. 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今年以来,自治区对乌海市共完成食品相关产品、工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5大类产品抽检工作,抽检产品108批次,合格107批次,2017年乌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99.07%

其中,一季度自治区对乌海市食品相关产品(餐具洗洁剂)、日用消费品、工业生产资料(工业氧、工业硫磺、甲醇、盐酸、煤焦油)、农业生产资料等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乌海市11家企业的21个批次产品, 21批次产品全部合格,一季度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100%(表1)。

1  2017年一季度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产品名称

抽查产品 数

(种)

合格产品 数

(种)

合格率

%

煤焦油

8

8

100

工业合成盐酸 

5

5

100

工业用甲醇

1

1

100

工业硫磺

3

3

100

工业氧

3

3

100

餐具洗涤剂

1

1

100

 

21

21

100

二季度自治区对乌海市日用消费品(翡翠手镯、18K金芙蓉石吊坠、玛瑙手镯)2家企业4批次、建筑装饰装修材料(陶瓷砖、花岗岩)2家企业13批次、工业生产资料(液化石油气、车用压缩天然气、防护服)7家企业11批次、农业生产资料(有机肥料)1家企业4批次等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12家企业的32个批次产品, 32批次产品全部合格,二季度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100%(表2)。

2  2017年二季度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产品名称

抽查产品 数

(种)

合格产品 数

(种)

合格率

%

珠宝玉石饰品

4

4

100

建筑装饰材料(陶瓷砖、石材)

13

13

100

工业生产资料(液化石油气、车用压缩天然气、防护服)

11

11

100

农业生产资料(有机肥料)

4

4

100

 

32

32

100

三季度,自治区监督抽查乌海市食品相关产品(餐具洗涤剂)1批次、日用消费品(定配眼镜)20批次、(学生制式校服衬衣)2批次、(车用汽油、车用柴油、普通柴油)3批次、建筑及装饰装修材料(环形混凝土电杆)1批次、(水泥)4批次、工业生产资料(工业用氢氧化钠、工业用合成盐酸、工业用液氯、聚氯乙烯树脂、碳化钙)24批次,共32家企业55批次产品,合格54批次,三季度产品抽查合格率98.18%(表3)。其中,学生制式校服衬衣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纤维含量与标签明示值不符。主要原因是企业缺乏必要的检验手段和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原材料不经检验就投入生产,产品不经检验就投入市场,纤维含量缺乏科学依据。

3  2017年三季度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产品名称

抽查产品 数

(种)

合格产品 数

(种)

合格率

%

餐具洗涤剂

1

1

100

定配眼镜 

20

20

100

学生制式校服衬衣

2

1

50

车用汽油、柴油,普通柴油

3

3

100

环形混凝土电杆

1

1

100

水泥

4

4

100

工业生产资料(工业用氢氧化钠、工业用合成盐酸、工业用液氯、聚氯乙烯树脂、碳化钙)

24

24

100

 

55

54

98.18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7年第四季度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安排,四季度自治区对乌海市没有监督抽查计划。

根据《2017年第二季度乌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安排,市产检所承担10个批次的监督抽查任务,抽查3家企业3个批次的聚氯乙烯树脂、2家企业2个批次的碳化钙、5家企业5个批次的商品煤,所抽查的10个批次产品全部合格,产品批次合格率为100%(见表4)。从自治区和乌海市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看,我市被抽查的产品质量保持稳定,质量合格率处于较高水平。

4  2017年二季度乌海市本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产品名称

抽查产品 数

(种)

合格产品 数

(种)

合格率

%

聚氯乙烯树脂

3

3

100

碳化钙 

2

2

100

商品煤

5

5

100

 

10

10

100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情况

1. 特种设备使用情况。截止20171215日,全市在用特种设备8447台,其中锅炉229台、压力容器4531台、电梯2618部、起重机械785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268辆、客运索道1条、大型游乐设施15台,压力管道346km,各类气瓶7.5万只。截止11月初,已有2.6万余只液化石油气瓶安装电子标签,实现条码扫描,全市4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气瓶动态监管系统实现全封闭运行。全市现有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31家。其中,制造单位2家,安装改造修理单位23家,气瓶充装单位6家。2017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保持稳定,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2.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情况。分别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春季复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电梯安全检查、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各类节日期间特种设备专项检查等。安全监察和检验机构共检查使用单位283家次,检查设备5248台,共排查发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170项,累计出动执法人数660余人次。经督促使用单位整改消除安全隐患170项。

3.特种设备检验情况。特检机构完成特种设备产品制造监检108台,其中:压力容器8台、气瓶100台,一次性合格率为100 %。完成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监督检验563台,其中:锅炉20台,合格率100%;压力容器320台,合格率100%;起重机械46台,合格率94%;电梯177部,合格率100%;压力管道139.835km,合格率87.8%。完成特种设备定期检验3918台,其中:锅炉216台,合格率100%,压力容器832台,合格率93.3%,起重机械410台,合格率92%,电梯2230部,合格率97%,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230辆,合格率96%。完成气瓶定期检验14379只,合格率97.8%,经检验报废不合格气瓶380只。

 

二、质量基础工作情况

(一)质量管理工作

1质量强市战略得到进一步强化。市领导高度重视质量强市工作,将质量强市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高世宏市长主持召开的2次市长常务办公会议上,分别研究通过了修订的《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实施意见》、《乌海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和《乌海市“十三五”品牌发展规划》,将质量强市战略推向新的高度。结合分管市长的变动调整了乌海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次质量强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部署质量强市和自治区对我市质量考核工作。5月底,按期完成上报了《乌海市2016年度质量工作考核自评报告》,6月底,顺利完成自治区质量工作考核实地核查,乌海市2016年质量考核考核结果为B级。组织开展了对三区2016年度质量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在2016年度内蒙古名牌产品评选中,乌海市4家企业的6种产品获得“内蒙古名牌产品”称号,目前全市共有11家企业的16种内蒙古名牌产品在有效期内。在2017年内蒙古名牌产品评选中,又推荐6家企业的11个产品参评。推荐乌海市妇幼保健院参加2017年度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选。

2.质量提升工作得到有效进展。在自治区质量协会等四部门联合召开的2017年全区优秀质量管理小组代表会议上,乌海市推荐的质量管理小组获4个一等奖、4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乌海电业局获得全区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在自治区质量协会召开的全区质量信得过班组代表会议上,乌海市有7个班组获得“全区质量信得过班组”称号。推荐2家旅游企业(金沙湾生态旅游区、蒙根花水世界)参加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旅游单位品牌价值评价。安排8家企业参加自治区质监局举办的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暨主席质量奖评审员培训班。在自治区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中,我市被抽企业的18份检验报告全部合格。开展2017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乌海市6家企业通过初审,上报自治区参加品牌价值评价。配合自治区质监局对内蒙古君正、内蒙古佳瑞米、内蒙古五湖泵业、内蒙古沙漠传奇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定。乌海经济开发区“全国电石法聚氯乙烯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已通过自治区质监局的初评,在等待国家质检总局的正式验收。

3.认证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组织全市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网上年报统计工作,24家检验检测机构全部上报并通过审核。按照自治区质监局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市工商质监局联合各区市场监管局、认证认可专家对全市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资质认定监督检查和分类监管工作,共检查检验检测机构27家,其中2家检验检测机构评定为A类,B14家、C8家、D3家。开展对全市强制性产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共检查11家企业,其中6家企业生产基本正常,另外 5家企业目前处于停产停业状态。三区市场监管局对有机产品获证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检查企业3家;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获证企业监督检查,抽查企业11家。配合自治区质监局检查组对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吉祥安全检测有限公司认证评审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其认真整改。协助包头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完成2017年国家认监委下达的电线电缆内蒙古地区市场监督抽查任务,共从乌海市电线电缆经销部门抽检符合要求的样本10个。在自治区组织的2017年检验检测机构电线电缆能力验证中,乌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参加能力验证,结果为满意。

(二)标准化工作

1. 继续做好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工作。印发《开展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第二年度考核的通知》,对28家成员单位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第二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紧扣《乌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了《乌海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制定《乌海市推进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召开乌海市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对2017年度我市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印发《关于印发<乌海市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度任务清单及编制说明的通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具体目标任务。

2. 完成三年行动计划各阶段目标任务。标准体系建设方面。组织协调市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聘请有关专家,对工业、农业、服务业、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四大标准体系框架和各子体系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并汇编成册。氯碱化工、葡萄产业、旅游服务、乌海银行业金融服务、政务服务、养老服务等11个子标准体系的建设目标基本完成,并仍在不断的持续改进。工业领域建立了能源、化工、冶金、建材、装备制造和消费品6个子标准体系;农业领域建立了葡萄栽培、蛋鸡养殖、肉牛养殖和防寒抗旱免冬埋葡萄栽培4个子标准体系;服务业领域建立了旅游服务、物业管理、金融服务3个子标准体系;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重点建立了政务服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3个子标准体系。

标准化示范项目方面。指导在建的2个国家级2个自治区级示范项目“乌海市12345市民热线和数字城管服务”、“乌海市妇幼医疗服务”、“乌海银行业金融服务”按进度完成任务。20179月,“乌海市12345市民热线和数字城管服务”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顺利通过中期评估。20174月印发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创建的通知》,现已征集到乌海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16个。20177月,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内蒙古)评定管理办公室同意受理乌海葡萄和乌海沙漠葡萄酒列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申请,目前,申报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建设方面。20174月,乌海市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征集筹建内蒙古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并于9月组织市经信委、乌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就申报筹建的“内蒙古自治区氯碱化工产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葡萄和葡萄酒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赴呼市参加自治区质监局组织召开的标委会评审会。

(三)计量工作

1.加强全市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国家重点管理强检计量器具的普查建档工作,建立完整的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加油()机、衡器、出租车计价器、民用四表、医用计量器具档案。2017全年我市共完成230家单位强检计量器具的登记备案工作,完成154104台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工作,其中,用于贸易结算计量器具139286台件、用于安全防护计量器具13934台件、用于医疗卫生计量器具695台件、环境检测计量器具189台件。旧城水表改造更换检定水表6.16万块。完成全市7家出租车公司的945台出租车计价器安装更换检定工作。

2. 逐步完善计量标准体系。目前,乌海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1家、自治区授权计量检定机构1家、企业建标单位4家。由乌海市质计所研制的“新型气体报警器检定装置”、“燃气表检定装置气动工装夹具”、垂准仪简易校准装置”项目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乌海电业局计量中心今年顺利完成计量授权考核和4项新建标、11项复查的计量标准考核。4家企业申请建立了9项企业最高计量标准,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均在有效期内。1家企业获得对内部使用风速表、甲烷测定器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授权。内蒙古自治区氯碱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与内蒙古君正化工氯碱研究院洽谈合作事宜,共享设备、实验室场地、人员等资源,建立检验检测资源平台,使检验能力能够覆盖氯碱产品生产原料、主导产品及相关副产品

3. 开展计量监督检查。对全市各集贸市场计量器具使用、检定及公平秤配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计量器具检定率达到98%以上,共免费检定集贸市场、超市、蔬菜便民店在用计量器具5435台件,各集贸市场均按要求配备已检定合格的公平秤,对市场商户在用的51台家用秤责令停止使用;开展了加油(气)机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加油站77家,加油机357台,加气站4家,加气机22台;对海南区煤矿用安全防护计量器具进行了执法检查,对3家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通知书;开展中秋、国庆节前热销商品监督抽查,共随机抽检3家超市20个批次的商品;以我市观光旅游景区码头、车站、机场、商业区的餐饮、购物场所等经营主体的计量器具、定量包装商品为检查重点,组织开展旅游消费市场计量专项检查,倡导经营主体诚信经营。

(四)质量投诉和执法打假情况

2017 年以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和12315互联网平台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5605起,其中申诉1654起、举报96起、咨询3828起,处理12345分派案件5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9.66万元,目前,除16件仍在办理中,其它全部办结。全市各级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34件,解决617件,解决率为97.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7万余元,接受咨询5800余人次。2017年,共接到12345各类转办案件41件,办结41件,办结率100%;接到12365转办案件2件,办结2件,办结率100%

按照自治区质监局要求,开展“双打”、“利剑”行动,制定了《2017年“质检利剑”行动工作方案》,确定了以农资、建材、有机产品、民生计量、消费品安全、电子商务为重点的六项“利剑行动”。截止目前,全市专项行动共计检查企业50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459人次。

(五)开展各种质量主题宣传活动情况

开展了“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共有行政机关、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110多家单位1530余人参加了活动。发放《3·15专(特)刊》和各单位其他宣传材料5.6万余份,制作展板73块,现场设立咨询台和投诉台54个,接受咨询1269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3件。销毁假冒伪劣商品10大类52个品种,总价值28.2万余元。519日,开展了以“计量与交通”为主题的“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现场为群众提供血压计、人体秤等计量器具的免费校准及调试服务,发放计量宣传单100余份。69日,开展了以“认证认可助力质量提升”为主题的第十个世界认可日宣传活动,在办公场所、各集贸市场、家电销售店铺和检验检疫机构等处共张贴宣传海报40份。加强质量宣传,提高质量意识。紧紧围绕“大力提升质量 建设质量强国”主题,开展2017年“质量月”宣传活动。915日,在乌海湖一号码头组织开展“质量月”街头宣传咨询活动,设立咨询台2个,制作展板12块,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开展了计量器具免费检测服务。开展 “实验室开放日”活动,组织市九中100多名同学,参观了市质计所实验室;乌海电业局计量中心举办了“供电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行风监督员、企业用电大客户代表等30多名人员走进电能表检定试验室工作现场。乌海经济开发区召开了“提升产品质量,加强品牌建设”座谈会。组织获内蒙古自治区名牌产品企业填报信用报告,11家企业在各自门户网站发布2017年质量信用报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全社会质量意识需要强化

2017年,全市上下深入开展质量强市活动,质量工作不断加强,全市经济呈现结构、质量、速度、效益协调发展的良好势头。但是,当前我市产品质量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质量意识还不够强。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质量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将质量工作放在战略的高度去认识、去把握、去部署;二是个别企业的质量意识淡薄。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运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理念和能力都有所欠缺,缺乏品牌意识,对名优产品的宣传力度不够,名优产品的形象和带动作用尚待提升。

(二)年度质量考核的指标和方法需进一步完善

按照国务院20135月出台的《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对各级政府质量工作要进行年度考核,但由于目前政府各类考核项目较多,加之质量考核的标准还不完善,质量考核达不到预期效果。

四、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和建议

(一)推动质量强市战略向纵深发展

以质量强市工作为抓手,按照《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实施意见》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督促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落实各自的工作任务,推动政府各部门重视质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对各区政府的质量考核工作,督促各区更加重视质量,推进质量工作迈上新台阶。做好乌海经济开发区全国电石法聚氯乙烯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验收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其引领和示范作用。

(二)大力推进质量提升

要深刻领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的重大意义和基本内容,结合实际制定我市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加大宣传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加强与相关部委的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举措和要求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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